发布时间:2024-08-07 03:38:06 浏览:
今后北京市除去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望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作为入市条件,配建比例约为15%。18日,市规划委公布了《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年-2010年)》。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新建住房1.23亿平方米,其中规划安排经济适用住房1500万平方米(含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两限房1500万平方米,共计3000万平方米,占住房总量的24.4%。2008年到2010年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规划总建设规模约18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8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20万平方米,两限房成为建设主力,总量达到1200万平方米。
市规划委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在中心城轨道沿线周边划定控制区和区县自行安排两种方式,确定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集中建设用地的布局,以避免过度积聚导致局部地区居住环境恶化。
据悉,中心城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将主要集中在城市东部、南部的边缘集团,重点是定福庄、南苑、丰台、石景山等区域。
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将有集中建设和配套建设两种方式。3000万平方米的规划目标中,集中建设安排200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1000万平方米,形成“大分散、小集中”的模式。
所谓配套建设,就是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作为入市条件。“如按15%比例配建,可保障北京市约10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市规划委负责人说。
这一政策已经局部实施。从今年5月1日起,位于三环路以外且不在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尚未取得规划意见书和仅取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规划意见书时,要按照规定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三环路以内且不在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内的将非居住项目调整为居住的项目,视情况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而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项目也可建设一定比例的普通商品房。轨道交通车站千米之内优先建保障性住房
根据《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将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半径500米到1000米的范围内划定为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其中的各类用地采取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完成土地整理储备工作后,由政府统一调配使用,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
经初步估算,控制区用地约26平方公里,除去难以利用的用地外,约有10平方公里用地可用于安排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用地,建设规模约2000万平方米。
地铁综合开发将利用轨道线路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安排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在解决好噪音、交通组织、震动、管线布置和保温等问题的基础上,预计可安排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约200万平方米。而各区县将结合自身发展情况,规划建设面积约4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平均面积70平方米今后,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将全部建成中小套型。其中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型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型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平均套型标准为70平方米。两限房套型建筑面积90%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平均套型标准为80平方米。(记者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