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00:19:11 浏览:
社区治理服务阵地“散、乱、小”,制约着基层治理服务能力提升。如何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补齐社区配套用房短板?金华市婺城区有了巧办法。
5月,婺城区在金华市率先出台《城市社区配套用房建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1+4+5+N”工作法织密政策链网、严格标准程序,规范落实社区配套用房的规划建设、功能设置、移交接收和监督管理,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提供阵地保障。
“我们有了社区配套用房的使用权,终于能平稳开展工作了。”8月11日,婺城区白龙桥镇金奥花园社区党委书记叶萍拿着国有资产无偿使用管理协议书说。
金奥花园社区共管辖小区23个,共1万多户,社区成立后,配套用房却一直没着落,平时社区办公和社区服务职能,只能挤在4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
“以前,开个党员会议都坐不下。”叶萍说,配套用房面积小,也没签订使用手续,导致社区服务功能不齐备,一些社区工作根本无法顺利开展。
有一年,因产权方要收回配套用房,叶萍四处寻房不得,只能向所在乡镇和民政部门求助。此事引起婺城区主要领导重视,通过城司协调,推动解决配套用房面积小、权属不明确等问题。
“现在一楼面积增加到207平方米,一些社区服务和功能终于落地,整个办公区域已经焕然一新。”叶萍说。
今年《办法》出台后,婺城区对社区配套用房的权属问题进一步明确。婺城区城投集团与金奥社区签订协议书,不仅明确金奥社区可以无偿使用管理社区配套用房,还主动把600多平方米活动用房划给社区无偿使用管理。
当前,像金奥社区这样为房所困的社区还有不少,制约着社区工作深入开展。“婺城区出台《办法》,就是从制度层面让社区配套用房更有保障,让社区‘追着要房子’变成政府‘主动给房子’,以此彻底打破社区工作的用房桎梏。”婺城区民政局党组成员阮艳华说。
《办法》吸纳融入省市已出台的相关规定,保持政策连贯性、一致性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破解现实问题。其中,新建小区(新建项目)的社区配套用房产权权属归置婺城区城司,城投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统筹安排提供社区无偿使用,切实为社区运行减负。
同时,《办法》明确社区居委会拥有社区配套用房的使用权,维修、改造经费由原来的“谁用谁负责”转为属地乡镇(街道)统筹解决,解决社区后顾之忧。
“社区新配套用房规划在新建小区里,共有两层,面积达1000平方米。”最近,婺城区城西街道二七花园社区党委书记王庆华,正忙于社区新配套用房硬装施工招标事项。
二七花园社区是金华城市核心区,曾经也是市区危旧房最多、基础设施最薄弱的地方。社区配套用房也不例外,存在设施设备落后,功能不齐全等问题。二七区块改造后,新的社区配套用房按照《办法》进行建设并交付使用。
受惠政策红利,二七花园社区配套用房在基础功能之上,结合居民会客厅、社会工作站、文化站建设,推进功能融合和资源共享,既能满足居民协商议事、文化娱乐、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多样化服务需求,也为社工和志愿服务、文化服务等进社区提供便利条件。
“在新建社区、小区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公建配套用房有计划、有阵地、有空间,还要综合考虑人口、户数、自然地域、服务半径等要素,按照集中、实用、方便的原则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阮艳华说。
《办法》聚焦新建社区、小区公用配套用房建设的关键环节,明确由民政、住建、自规、财政、城投以及各做地主体、街道(乡镇)等七个主体担当相关职责,通过同步规划保障配建、同步建设统筹推进、同步验收把好关口、同步移交委托管理,推动落实全流程把控。
在部门属地的共同推动下,王庆华对新的社区配套用房充满期待。“硬装完工后,马上就进行软装,预计在年底前,我们就能入驻新场地,社区工作也将翻开崭新一页。”她说。
走进婺城区新师街道柳湖花园社区的配套用房,在一楼的运动房,几个居民正挥舞球拍,十分投入地打着乒乓球。
“以前没有健身房,我们只能打打牌、聊聊天。自从有了健身房,我每天都往这里跑,天天打乒乓球锻炼身体。”69岁的小区居民马风魁说。
柳湖花园社区成立于2004年,辖柳湖花园、绿城御园等29个小区,共有住户1.2万余名。其中,柳湖花园小区内的公用配套用房,就作为社区配套用房使用。
“配套用房虽有800多平方米,但作为社区办公服务的面积只有100多平方米,其他空间出租的出租、闲置的闲置,利用率很低。”柳湖花园社区党委书记陈琦说。
为了改变这种“分散”的局面,婺城区借助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为社区收回这些配套空间的使用权。同时,社区在抓好社区服务用房配建移交的基础上,按区域划分出了便民中心、健身房、民情厅、会议室、智慧管理等功能区块,为社区工作开展提供充足空间,避免服务功能分散割裂等情况。
“社区配套用房明确规定房屋面积、位置、配套设施等,能有效解决部分服务用房综合利用率差、位置不合理等问题。”阮艳华说,婺城区新建型社区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服务综合体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00平方米;改造更新型社区服务综合体配建不少于600平方米。
柳湖花园社区也是未来社区试点之一。今年,按照《办法》“社工办公用房最小化、服务活动用房最大化、综合使用效益最优化”要求,柳湖花园社区将进一步完善社区用房功能,进行“5+N”基本功能设置,即“公共服务”“居民活动”“邻里之家”“居民议事”“政治生活”五个功能区和为各社区结合居民需求设置的“N”个特色功能区要求,全面提高使用效益。
“社区用房难,原来这么难。”记者在采访中,感触最深的就是叶萍说的这句话。社区成立以来,叶萍长期为落实社区用房奔波,相关部门不知跑了多少遍,社区用房才算是“抠”出一点模样。
这是困扰很多社区的大难题。婺城区曾对社区配套用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发现,2001年社区体制改革前已建成的社区用房基本没有产权证,新建楼盘社区存在配套用房权属不一、产权不明晰、管理不规范等情况。社区用房到底谁来管、该怎么管、能怎么用,缺乏政策规定的刚性约束。
婺城区瞄准这一症结,在全市率先出台《城市社区配套用房建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社区用房明确了职责、理顺了机制、指明了未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社区工作者和居民,都为这样的做法拍手叫好。
社区是政府推动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只手,社区用房不落实,就像这只手少了骨骼,落实社区工作和社会服务难免会打折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难免会显得软弱无力。只有夯实社区用房这一基础,才能实现强化监管盘活资源,才能统筹抓好社区服务管理,真正提升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创建“共同富裕示范区”打好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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