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4 16:36:39 浏览:
上述国土部负责人表示,2009年一些地方为应对金融危机,出台救市政策,在保障性住房用地增加的同时,放松了“90/70”等政策要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比例反而减少。
3月10日国土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强调,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中小套型”的提法见于今年1月10日的“国11条”。其中提到,各地要抓紧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
2006年5月出台的 “国6条”中规定为“90/70”政策,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上述国土部负责人表示,2009年一些地方为应对金融危机,出台救市政策,在保障性住房用地增加的同时,放松了“90/70”等政策要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比例反而减少。
国土部数据显示,去年前三季度,我国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33182.99公顷,同比增加4.3%。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6002.94公顷,同比减少45.0%,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14.9%,同比下降14.6个百分点。
今年1月13日,在六部委解读“国11条”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向记者透露,松动多年的“90/70”政策符合“国11条”的调控思路,应强化执行。此外,上述国土部负责人还表示,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是改善当前供求关系的当务之急。
国土部数据显示,去年我国房地产供地超过10万公顷,同比增加36.7%。其中,廉租房用地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合计供地10958公顷,占比仅为10%左右。
负责人还称,由于统计口径不同,与《通知》规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相比,上述10%的比例不能简单对比,但可以确定的是,目前市场的供应结构急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