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8-07 03:36:19    浏览: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安全保障,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范各类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发生,我们特此提醒,安全无小事,家长和小朋友请认真阅读并牢记以下倡议:

  2.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坚决不驾驶摩托等机动车。

  3.步行或骑行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嬉闹。如遇极端天气,要穿着醒目,要注意避开广告牌、变压器、配电箱、高压电线.不在机动车出入口、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不在马路边开展体育运动。

  6.发现溺水,立即寻求成年人帮助或拨打110报警,同时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不可盲目施救。

  5.慎交网友,慎见网友。不参与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防范电信诈骗、网络诈骗。

  2.不去地质灾害频发区域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遇有极端天气,不要去山区、河谷等危险区域游玩,不要贸然涉水出行。

  3.遇到困难或烦恼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或专业机构或12355心理热线.遇到挫折,用积极的心理暗示,激发自己的信心。

  1.未成年人加强自律。不参与纹身(刺青),尊重自己,爱护健康,主动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交际圈,不盲从、不攀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对美的健康追求。

  2.家庭有效监护。家长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为孩子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积极、正确、健康地参与和陪伴孩子的成长。

  3.商家文明经商。严格遵守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有关规定;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酒类商品,网吧、歌厅、KTV等娱乐场所不向未成年人开放。对难以判断是否未成年人的,应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4.社会各界加大宣传。引导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涉“黄、赌、毒”活动,或诱导未成年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防溺水、防诈骗、防毒品、防拐骗、防霸凌、防盗抢、防性侵、防文身、防家暴、防网络沉迷、交通安全、“扫黄打非”等方面,持续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号召更多的城乡居民关注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教育未成年人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拨打报警电线、急救电线,报警时要说清楚事发地点。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真诚呼吁社会各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用心用情争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模范,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温暖、干净的成长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立即行动,用爱心守护孩子的成长,为孩子撑起一片爱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