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起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并道歉 |新京报财讯

发布时间:2024-09-11 11:22:04    浏览:

  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婧)记者31日从海淀法院官网发布的案件快报获悉,今日头条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百度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和合理支出1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日头条诉称,今日头条与百度在互联网业务领域具有同业竞争关系,今日头条近期发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今日头条官网时,在搜索结果中今日头条官网链接的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警示字样。

  今日头条认为,百度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编造事实,在搜索结果今日头条官网链接的下方,使用“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等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并使用“!”、红色字体等通常以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于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从而使今日头条丧失大量应有的交易机会。

  今日头条表示,根据百度自己的宣传,其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市场占有率达87%,每日响应超过60亿次的搜索请求,其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在用户中具有极其广泛的影响。因此,百度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用户对今日头条网站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评价,极大损害了今日头条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同时极大降低了今日头条网站的用户流量,给今日头条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认为,百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互联网行业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扰乱了互联网行业正常的竞争秩序。故起诉至法院。

  百度方面表示,百度的自然搜索结果排序,与用户需求、相关性、时效性、用户的点击行为等 一系列因素相关。头条方面此次指责为“旧闻”的这条搜索结果,与今日头条近期因内容低俗被相 关部门处罚整改的社会热点密切相关,也与用户寻找多样化的资讯类APP需求相契合,因此排列靠前不足为奇。

  宁夏诚托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正大认为,新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增加了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关键的因素就是看今日头条在百度搜索引擎中搜索结果是百度公司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或故意等方式导致今日头条搜索得到结果是负面的,还是没有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故意等方法来影响搜索结果。如果百度公司不存在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或故意等方式妨碍、破坏今日头条等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行为的话,不正当竞争行为就不能成立,反之,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责任。”

  艾瑞发布的《2017年中国信息流广告用户洞察报告》显示,信息流广告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预计2017年信息流广告市场规模达到557亿元,占整体网络广告市场的14.3%,未来三年内仍将保持50%以上速率增长。

  信息流广告领域,今日头条无疑是百度最大的敌人。据相关媒体报道,今日头条2018年广告收入目标是“冲500亿元,保300亿”。今日头条、信息流形态的出现,一定程度分散了原本属于百度的广告收入。今日头条旗下拥有有头条号、西瓜视频、悟空问答等多种产品,百度也陆续推出百家号、好看视频等产品对标。

  2017年初,李彦宏在百度内部邮件中将“内容分发”放在首位,重点提了信息流,有分析认为此举正是针对今日头条。数据公司QuestMobile发布2017数据报告指出,百度信息流和今日头条的双寡头竞争格局进一步清晰。从2016年到2017年,手机百度与今日头条重合用户规模由7847(万人)增长到9189(万人),重合率已经达到16.9%,信息流双寡头格局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