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00:19:54 浏览:
2022年2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其中36处提及“保险”,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保险业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2022年,保险业养老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助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政策层面,2022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6家保险公司的7款专属养老保险产品成为首批上线的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12月,银保监会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4家养老保险公司在10个省(市)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另外,2022年11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商业保险研究分会正式成立,旨在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022年,保险业在“3.21”东航MU5735航空飞行器事故、四川雅安地震、泸定6.8级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恢复重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保险专业优势进一步发挥。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提出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巨灾保险;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
保险业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制度短板不断补齐。2022年11月,银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将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按照事件性质、损失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3个等级,对应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分别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统筹启动响应、开展应对处置并适时终止响应,同时,明确各级灾害事故的统筹应对主体和工作措施。
面对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带来的挑战,2022年,保险业进一步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丰富产品供给、提高保障覆盖面,多措并举助企纾困,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2022年,保险业正式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服务实体经济取得积极成效。截至二季度末,为科技领域多提供风险保障21亿元;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实现保费约22亿元;节约最低资本约27亿元,可支持保险公司为“三农”多提供风险保障约4200亿元;可支持保险公司为我国出口和海外投资多提供风险保障约2400亿元。
政策方面,2022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针对货车司机、快递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群特点,开发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积极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财险业务。6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增加保险产品供给、提高保险覆盖面、做好外贸金融服务、鼓励延期收取保费。
截至2022年9月末,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1059亿元,同比增长26.7%,保费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继续保持全球第一。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已实现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13个粮食主产省份826个产粮大县全覆盖。
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2022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增强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功能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2022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更加突出以服务“三农”为中心,新增森林保险作为调整对象,进一步明确投保信息内容和要求等,结合近年来农业保险最新发展趋势,增加线上化、科技赋能、信息安全等有关条款。
2022年,银保监会在1月、11月两次通报了人身险产品典型问题。人身险产品设计存在保险责任范围不合理、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的问题,产品条款表述存在不严谨、不合理的问题,产品费率方面存在厘定不合理、缺乏定价基础的问题。
2022年2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2版)》,涉及产品条款、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项内容。
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11月,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保险公司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产品信息披露材料;明确了保险产品在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信息披露内容。
2022年,保险业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持续构建,引导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
6月,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1月,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首次明确了绿色保险的定义,是指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
2022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共计7章、85条,在篇章结构和条款内容方面进行了大幅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增公司治理专门章节,提升保险资管公司经营运作独立性,全面强化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约束。二是将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章节,着力增强保险资管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切实维护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安全。三是优化股权结构设计要求,对保险资管公司的境内外保险公司股东一视同仁,取消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四是优化经营原则及相关要求,增加了受托管理各类资金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建立托管机制,完善资产独立性和禁止债务抵消表述,严禁开展通道业务。五是增补监管手段和违规约束,进一步提升机构监管质效。
2022年9月,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5期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保险销售误导行为。
作为保险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领域,2022年,保险销售行为规范工作持续推进。7月,银保监会就《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含保险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行为管理以及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需要承担的公众教育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等。11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与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分级销售授权规则。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将销售能力资质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二、三等级仅为保险产品销售能力资质,第四等级为保险产品及相关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能力资质,全面提升销售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
2022年1月,银保监会组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专项检查,本次现场检查是银保监会成立以来首次专门针对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专项检查。
在加强检查的同时,制度短板进一步补齐。2022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利益输送风险;6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规范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提出增加新型健康保险产品供给,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管理式医疗试点,搭建高水平公立医院及其特需医疗部分与保险机构的对接平台等。
2022年,为持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保险机构在医疗健康领域布局力度明显加大、步伐加快。
在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十条”后,保险机构凭借在医疗健康领域的资源优势,积极提供相关服务及帮助,中国平安旗下平安健康升级上线免费新冠咨询专区,“新十条”发布次日,咨询专区访问量较前一日激增137%;泰康保险旗下泰康溢彩公益基金会向北京市西城区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300支家庭医生团队、40多家养老机构共捐赠400台指压式血氧饱和度仪;“北京普惠健康保”向2023年度参保人赠送新冠病毒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