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6 06:37:34 浏览:
企业生产关门停业,员工工资长期拖欠,作为包装印刷生产一线的普通员工因劳动报酬事宜于2023年7月向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因被申请人下落不明,仲裁委员会公告送达仲裁文书和开庭通知,公告期满后,被申请人未到庭参加庭审,亦未提交答辩书。
2023年10月份,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作出了裁决,15名涉案工人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都得到了支持。虽然仲裁裁决胜诉了,但是由于企业负责人下落不明,企业也没什么财产,员工的工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最终的解决,无奈之下他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查人找物未发现相关线名员工与上海某包装设计有限公司仲裁纠纷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及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经过初步的调查,被执行人上海某包装设计有限公司名下只有银行存款1.5元,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立即执行到位的财产。
据此,该案执行重点聚焦于寻找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郭某。于是根据现有的信息,承办人前往被执行人企业注册地闵北路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注册地址是一幢写字楼,被执行人不在该地生产经营,亦未找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员。
经与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的沟通联系,发现华漕镇总工会在仲裁阶段已经为员工聘请了法援律师帮助员工处理此次劳资纠纷。得知这一消息后,承办人赶赴华漕镇总工会了解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关财产线索以及企业负责人的相关的踪迹。经核实,劳资纠纷发生后,镇总工会及时启动预警机制,与劳动监察、当地村委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
此外,劳动监察部门还将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初步调查后认为郭老板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随即决定立案侦查。经过法院、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镇总工会的多方联动,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负责人郭某的下落。随即,法院将郭某通知到法院进行执行约谈。
在与企业负责人郭某以及员工的执行约谈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名下现有一批印刷设备存放于本区北翟路处,为及时查控相应的财产设备,承办人及时赶往设备存放处进行查封。经查,该批印刷设备因购买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其实际市场价值有限。
经初步研判,该批印刷设备如果通过一般的评估拍卖程序,一方面是执行处置周期比较长,流拍风险比较大;另一方面因设备老化折损,扣除相应的评估拍卖费用后,其残存的价值可能无法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面对被执行人名下唯一查控到的财产线索,如何处置该批印刷设备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执行中需要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
随着案件执行的深入推进,经了解,企业负责人郭某从事包装印刷行业十几年,也曾经开了好几家包装厂,但近些年市场行情急剧变化发展,企业资金链断裂,现金周转困难。考虑到郭某在包装印刷行业经营时间较长,其本身也有很多商业资源以及业内朋友,如果给予其一定时间,其表示可以根据设备的相关情况找到合适的买家,以实现被执行人印刷设备的价值的最大化和劳动者工资权益的最大保障。
在执行过程中,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同时也对查封的印刷设备采取灵活的处置方式,以便买家能够具体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及价值评估,该批设备能够发挥更大的价值。经过一个月的宽限期,郭某终于为这批设备找到了合适的买家,在执行人员的现场见证下,买受人直接将设备款项打入法院代管款账号内,同时该批设备也当场予以解除查封。
2024年5月份,相关案款执行到位后,承办人通知企业负责人以及15名员工来到法院办理领款及结案手续。在具体的案件办理过程中,企业负责人也积极的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由于这批设备的价值有限,与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款项还有一点差距,郭某通过筹措相应的资金予以补足,以此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推进,一方面切实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另一方面实现了被执行人印刷设备价值的最大化,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了却了企业负责人的一桩心事。同时,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以及镇总工会的提前介入,也为案件最终的解决奠定了基础。本案因涉及人数较多,案属劳资纠纷,关系民生权益,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采取依法执行、灵活执行的方式,尽最大可能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法逐步推进该案得到了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