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03 03:18:04 浏览:
6月12日凌晨,一名未成年女孩(16岁)和一名成年男性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某宾馆办理入住,前台工作人员询问发现女孩处于醉酒状态,同住男性称两人是情侣关系,旅馆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属地派出所赶赴现场对女孩进行身份确认,联系监护人后发现家长对女孩开房并不知情,随后家长连夜赶到将该未成年女孩接回。这种未成年人入住酒店被“劝退”情况并非孤例。(8月19日《工人日报》)
未成年人到酒店开房,或有很多原因,不宜将住宿经营场所简单等同于不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但未成年人开房,有可能会涉及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比如如果有人为了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带未成年人开房,这就是犯罪行为,亟待予以及时制止。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等犯罪多发于旅馆内,所以,对于未成年人在旅馆入住,要能引起重视,要打好“预防针”,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时,设置好“防护关卡”,将监管前置,就能及时预警、叫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到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
但在以往,旅馆之所以多发频发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等犯罪,正是因为旅馆经营者没能尽到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现在法律有了明确要求。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了规定。按照要求,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公安部5月定发布了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围绕入住查验登记、入住询问、可疑情况报告等重点环节,切实强化安全保护措施。对未成年人“开房”问题,关键就需要旅馆经营者能够守土有责,尽好“把关人”职责,通过对旅馆经营者提出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要求,督促旅馆经营者把好“入住第一关”,违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这样就能倒逼相关场所经营者履行自身责任,有助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防范未成年人受到侵害。
要让保护未成年人真正成为文明底线与全社会共识,就要划定保护未成年人的“红线”与“雷区”,要加强“把关人作用”,要对相关责任主体形成真正的制约力,给他们戴上“紧箍咒”。而不仅是相关经营场所,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学校等责任方,也要尽好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与义务,要对他们进行“责任倒逼”,这样才能让他们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严格“把关”,从而才能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