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03 03:18:12 浏览: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在旅馆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点,遇到以下可疑情况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一是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二是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三是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四是其他可疑情况。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旅馆经营者发现违法犯罪嫌疑的,除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外,还要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在能力范围内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有效结合《河南省旅馆业治安信息管理系统》,严格督促旅馆业经营单位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落实,遇到以下这8个具体情形,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一是16周岁以上单独入住的,由旅馆联系监护人获得同意后安排入住。二是16周岁以下单独入住的,由旅馆联系监护人出具线上委托书后安排入住。三是监护人陪同入住的,由旅馆询问相互关系,经派出所确认为监护人方可安排入住。四是非监护人陪同入住的,由旅馆联系监护人出具线上申明书后,安排入住。五是多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同住的,由旅馆联系所有入住人员的监护人,并出具线上委托书后,安排入住,且男女不得混住。六是多名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同住的,由旅馆联系所有入住人员的监护人获得同意后安排入住,且男女不得混住。七是携带婴幼儿入住的,如能够提供婴幼儿身份证件的,经派出所确认监护人身份关系后安排入住。八是携带婴幼儿入住但无法提供婴幼儿身份证件的,报备派出所,经派出所确认相互关系后安排入住。